车东协议

本文中提到“该网站”、“宙斯平台”、“北京宙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时,其概念都是一体,均同时指 “北京宙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我们拥有的品牌“宙斯租车”以及域为“zeusclub.cn”的网站,以及相关的网下服务设施设备措施。

一、信息技术服务事项

1.1 宙斯为车东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由车东在宙斯平台上自行发布车辆出租信息。
1.2“ 成功租车 ”- 租车方与车东通过宙斯平台预定出租车辆,生成订单,并且车东通过该笔交易,获得报酬,视为宙斯为车东成功提供一次信息技术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2.1 车东的权利义务
2.1.1 依据宙斯用户服务协议要求,车东在提供相应的有效身份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即可注册成为宙斯的会员,通过宙斯平台发布车辆出租的相关信息。
2.1.2 车东应保证其在宙斯注册的出租车辆,在车辆注册之日起至整个车辆注册期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2.1 是正规注册的汽车并且车辆的任何改装都符交通部门的要求 ;
2.1.2.2 车东拥有所有权,或经车东授权的本地牌照车辆 ;
2.1.2.3 加入会员时,车龄不超过 10 年 ;
2.1.2.4 具有有效的车辆拥有证明并已支付相关的车辆税费 ;
2.1.2.5 已购买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2.1.2.6 满足基本的安全要求或能提供安全驾驶保障,清洁,状况良好,适合使用;
2.1.3 车东保证其为本协议定义 “ 车辆 ” 的所有人或取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
2.1.4 车东享有接受或拒绝任何预定请求的绝对酌情权。

2.1.8 驾客根据订单前往指定地点取车时,车东应审查当事人的驾照,核实前来取车的当事人是否为预定署名的驾客本人,如果车东有理由认为驾客不适宜开车、不具备驾驶资格,车东有权保留对车辆的控制权并取消预订,此种情况下车东不承担违约责任。因车东明显过失,导致不合格的驾客驾驶车辆,因此导致的任何事故、风险,车东应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宙斯无关。
2.1.9租客在取车时,车东切勿提供行驶本原件及复印件,租客在租期内因无法提供行驶本造成的罚款及罚分处罚由宙斯承担。
2.1.10 车东必须确保在驾客取得车辆使用权之前没有遗留任何私人物品在车中 , 否则物品的丢失、毁损责任由车东自己承担。
2.1.11驾客在返还车辆时,车东应及时对出租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 
2.1.11.1 是否有划痕,剐蹭
2.1.11.2 车辆零部件是否缺失或者损坏,
2.1.11.3 【 补充】等。

2.1.12 在车东接受预订请求后,车东可以在早于行程开始前 24 小时的时段内取消预订,但应向驾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交易费用 20% ,同时,向宙斯平台支付保险费(如已发生)。在车东接受预订请求后,晚于行程开始前 24 小时的时段内取消预订,车东应向驾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交易费用的 100% 。若行程已开始,车东应向驾客支付违约金为交易费用的100%,同时,向宙斯平台支付保险费(如已发生)。对于拒付支付违约金及保险费用的车东,宙斯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2.1.13 每笔违约罚金,宙斯租车平台都将收取收款方违约罚金的50%作为技术服务费。
2.2 宙斯的权利义务
2.2.1 若车东加装了宙斯盒子及 宙斯盒子+ v2.0设备,宙斯根据车东的合理要求,提供驾客的行车记录。
2.2.2 宙斯鼓励车东和驾客在交车 / 取车之前拍摄车辆状况的照片或视频,以作为证据留存,在产生纠纷时作为自我保护的证据。2.2.3 若车辆在预定订单约定的租车时间内,出现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丢失、交通事故等情形,宙斯可以配合车东,处理后续纠纷。
若车辆出租期间,诈骗车辆不予归还,或将车辆抵押从中渔利,属于恶性诈骗刑事行为,租车保险将不予赔付,由车主
提请公安系统报警报案,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犯罪嫌疑人刑事和民事责任;宙斯平台可以给予举证协助服务;
对于车东造成的损失,由犯罪嫌疑人负责赔偿,通过公安机关执法或者法院判决执行。详见出租风险告知提示与解释说
明、免责条款若租客没有按照约定将车辆归还车东并存在纠纷,平台有权扣除其所交押金。
驾客用车期间,需符合以下条件:
2.3.1 仅限于租客本人驾驶。
2.3.2 除非得到车东和宙斯租车批准,驾客车辆不得出城市所规定外围及规定范围外100公里, 否则驾客需支付车东违约罚金,金额为租期租金的50%。若驾客开出限定范围48小时内未配合及时开回限定范围内时,宙斯租车将可能报警。
2.3.3 驾客不得将车辆用于越野比赛、性能测试或驾驶教学、或营运用途。

三、 油费

请参考《平台规则中油费计算》

四、定价和结算

4.1 车东应向宙斯提供正确银行帐户资料,宙斯依据车东授权利用该账户为车东进行收支结算。

4.2 每个车东必须在他 / 她的用户档案中设置并显示有关车辆的租用价格,以每天、每周、每月计费。车东可按照市场供需情况调整价格。结算价格以订单生效时价格为准。
4.3 宙斯技术服务费收取:短租(租期≤180天):宙斯收取每笔订单总租金及其他费用的30%为技术服务费,其中10%-30%作为补贴返还给车东,
若车辆日常价格高于平台指导价,高出部分不享受平台技术服务费的补贴福利,其中10%-30%将不作补贴返还。
长租(租期≥181天):宙斯收取每笔订单总租金及其他费用的20%为技术服务费;

4.4 车东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租金      
驾客还车时当面操作,在驾客还车后,请您通过宙斯租车APP,对账单进行确认或调整并触发“申请结算”,之后驾客立即对调整后的账单在手机端触发“同意结算”,则平台立即进行结算,扣除费用后的车辆押金立即退还驾客,车东租金收入立即进入宙斯余额账户,随时提现
实时结算流程:(建议:还车时当场操作)
双方登录宙斯租车APP → 驾客点击我已还车 → 车东核对账单及调整(双方协商一致) → 车东申请结算 → 驾客确认
同意结算 → 结算完成,若双方在还车时没有进行实时结算操作,则订单结束后48小时自动结算。

车东通过平台获取一定收入后,请按《税务法》规定的要求,自觉及时纳税。 

五 、保险

每笔租车订单,都有针对车辆驾驶人在租赁期间的额外保险,车主车辆的商业保险在租车期间内不受影响,驾客可以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保险。

5.1 保险类型:租赁机动车驾驶人责任保险

5.2 保险区域:全国范围(不含港、澳、台地区)

5.3 保障范围: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车盗抢险(全车盗抢险指所租赁机动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且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5.4 保险期间:

5.4.1 保险期间为订单的起止时点,订单开始前及订单结束后均不覆盖。
5.4.2 若驾客提前取车保险不覆盖;若延迟还车,在获得车东确认后,需联系平台进行订单的相应起止时限的调整,驾客支付保费后,可以获得续租期间租车保险的保障。

5.5 保险方案:

保险方案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收费标准

最低20元

最低30元

最低40元

累计赔偿限额

70万元

100万元

150万元

分项赔偿限额

车辆损失限额:70万元或实际价值,以低者为准;

车辆损失限额:100万元或实际价值,以低者为准;

车辆损失限额:150万元或实际价值,以低者为准;

车上人员限额:70万元;

车上人员限额:100万元;

车上人员限额:150万元;

其他三者每人限额:70万元;

其他三者每人限额:100万元;

其他三者每人限额:150万元;

单次事故免赔额/率

车损、三者、车上人员(扣除交强险以后):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车损、三者、车上人员(扣除交强险以后):1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

车损、三者、车上人员(扣除交强险以后):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玻璃单独:1000元;

玻璃单独:1000元;

玻璃单独:1000元;

盗抢:车辆实际价值的30%;

盗抢:车辆实际价值的30%;

盗抢:车辆实际价值的30%;

无法找到第三方: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40%,以高者为准;

无法找到第三方: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40%,以高者为准;

无法找到第三方: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40%,以高者为准;

未按规定提供验车照片绝对免赔额增加500元.

未按规定提供验车照片绝对免赔额增加500元.

未按规定提供验车照片绝对免赔额增加500元.

备注:驾客驾龄不满一年的(实习期),保费上浮,最高上浮

5.6  赔偿范围:

5.6.1 租赁期间内,驾客在驾驶所租赁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对于依法或依租赁合同应由驾客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责任范围的,由保险负责赔偿。
5.6.2 具体赔偿范围及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保险公司免赔、拒赔、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由驾客承担。
5.6.3 租赁期间内,若驾客出现逾期不返还车辆、主观欺诈、犯罪行为、酗酒驾车、抵押车辆、驾车逃逸等情形,保险不予赔付,由驾客全责承担所有损失。前述情况对于车主造成的损失,经车主书面授权和平台书面确认,平台可以协助车主代追偿,但非平台的直接权利和责任权利。

5.7  保险合同责任免除:

5.7.1 除外责任范围内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与宙斯公司不负责赔偿,除外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5.7.2 因逾期不返还车辆、涉嫌诈骗、抵押等行为引起的任何损失;
5.7.3 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所租赁机动车所有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
5.7.4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
5.7.5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所租赁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5.7.6 车轮单独损坏,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5.7.7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
5.7.8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5.8 理赔条件

5.8.1 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不在本保单赔偿范围内;
5.8.2 租赁机动车驶人必须为驾客本人,如非驾客本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保险不予赔付。
5.8.3 保险期间内,驾客所租赁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需第一时间拍摄现场照片并向平台进行报案登记,事故发生两小时或订单结束仍未上报的,则视为瞒报,保险不予赔付,责任由驾客承担。
5.8.4 理赔时,必须提供取车时验车照片,对于未提供的,在免赔的基础上再增加绝对免赔额
5.8.5 保险除外责任及绝对免赔额部分由驾客承担;
5.8.6 理赔时,驾客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赔付:

(1)取车时验车照片;
(2)事故现场照片(人车合影、车辆四角照片等);
(3)车辆受损部位清晰照片;
(4)证件照复印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银行卡);
(5)事故证明原件(事故认定书或快速处理协议);
(6)维修发票、维修清单;
(7)索赔申请书;
(8)赔付意向及权益转让书;
(9)三者手续(如涉及);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租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无论驾客在事故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平台有权冻结驾客在平台支付的车辆押金和违章押金,直至保险事故处理完毕,平台结算相关费用后,将剩余押金金额退还至驾客的余额账户或以退款形式原路退回至驾客银行卡。

保险合同除外责任、赔偿处理详见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

六、 上线车辆基本运营规则

6.1 在线车辆保持较高接单率、成交率并进行经常性登录宙斯租车APP查阅等,系统将自动提高该车辆在平台的展现机会和推荐机会。

6.2 在线车辆发生以下情况,系统将做自动下线处理,如再次申请上线需缴纳1000元申请费用。

6.2.1 车主连续拒单3次;

6.2.2 30天内累计拒单3次;

6.2.3 每年无响应订单累计5次;

6.2.4 车东接单后的取消订单3次(车东原因取消);

6.2.5 每年“暂时不出租”时间累积4个月;

6.2.6 60天内未登录宙斯租车APP;

6.2.7 每年被租客投诉3次;

6.2.8 发生刷单、套现行为;

6.2.9 引导租客线下直接交易;

6.3 快捷订单以及当日23点至隔日8点的订单,都不纳入以上拒单及无响应订单范围中。为更好的提高在宙斯平台的收益,避免产生以上行为,请认真阅读《宙斯车东秘籍》。
七、 驾客未还车、出租风险专项告知提示与解释说明、责任免除

7.1 车辆在出租期间,车辆控制权会交付与承租人驾客,车东作为出租人,成人常识应当知道可能会出现承租人驾客逾期未返还车辆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出租风险,同时,宙斯平台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公示进行了《出租风险专项告知提示和解释说明》;
7.2 承租人驾客预期未返还车辆,包括且不限于承租人驾客失踪、车辆失踪、车辆非法抵押等任何情形造成的车东丧失车辆控制权,承租人驾客继续占有车辆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出租人车东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侵权人承担。属于承租人驾客诈骗车辆的恶性违法犯罪刑事行为的,法律常识由承租人驾客承担全部的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的民事责任;
7.3 逾期未返还车辆后,车东须第一时间自行提请当地公安系统报警报案,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犯罪嫌疑人刑事和民事责任,通过公安机关执法或者法院判决执行维护权益;
7.4 宙斯平台提供的租车保险合同免除责任里明确约定了不承保承租人驾客逾期不返还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同时,保险公司因投保人驾客涉嫌刑事诈骗自动合法解除并不予赔付任何损失;
7.5 法律规定侵权或违约的当事人须承担赔偿责任,故宙斯平台作为租赁合同的信息提供方不会为车辆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7.6 本条款为亦为风险提示、成人常识和法律解读、保险公司不承保范围声明、宙斯公司责任免除声明,非格式化条款,受法律保护。
八、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及其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8.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生效及其他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以用户服务条款为准。
9.3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为宙斯有限公司。